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招商引资 > 正文
    购物车
    0

    关于印发石首市湖泊退出承包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龙少侠
    2017-04-16 15:47:12   转载

    石首市湖泊退出承包经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终止湖泊发包承包、收回湖泊经营权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全市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结合石首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石政发〔2017〕5号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和“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治水思路,通过退出承包经营,实施人放天养,发展特色渔业,实施品牌战略,有效遏制湖泊水体污染及富营养化趋势,实现湖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终止全市44个湖泊发包承包,收回湖泊经营权,杜绝投肥投粪养鱼,实现清水养殖,促进湖泊水质好转,全面实现《石首市湖泊保护行动方案2015—2017年》所定目标,即到2017年底,Ⅲ类及以上水质湖泊个数超过总数的30%,达到14个;劣V类水质湖泊减少80%以上,由16个减少到3个以内。
      三、工作步骤
      本方案从2017年1月开始实施,至2017年5月底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月)。召开会议,部署终止全市湖泊发包承包、收回经营权工作。各涉湖管理单位要向湖泊经营单位传达市委、市政府全面终止湖泊发包承包、收回湖泊经营权的有关精神,全面禁止新建有关设施、投放鱼苗和投肥投粪养鱼,做好退出承包经营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涉湖管理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退出承包经营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市湖泊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月至3月)。各单位根据承包经营权限,结合实际情况,按照 “一湖一策”的办法清产核资,与承包经营单位协商承包款返还、固定资产折旧补偿等相关工作,并签署协议。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4月至5月)。由市委农办牵头,市政府督办室、市监察局、水利局、水产局参加,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终止全市湖泊发包承包、收回湖泊经营权工作总结验收。检查验收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的办法进行。
      四、考核结账 
      严肃督查问责,把终止湖泊发包承包、收回湖泊经营权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各地各部门抓生态文明建设实际成效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